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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州市印发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:建立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

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·2026/9/14

锦州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12日印发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:建立网约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(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),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平台数量、运力规模、从业人员数量;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,市政府认为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;平台须提前公示作价规则、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,按规定明码标价并提供出租汽车发票。

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6年9月12日公开发布《锦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。细则明确六大板块内容,以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为上位法依据,重点包括: 一、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。建立网约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,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;定期向社会发布网约车平台数量、运力规模、从业人员数量等信息,提高行业透明度。 二、价格管理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;市政府认为必要时,可对网约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提前公示作价规则、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,按规定明码标价,并向乘客提供出租汽车发票。 三、平台责任。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,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、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。 四、其他板块涉及车辆准入条件、驾驶员从业资格、经营许可与监督管理等内容。 值得关注的原因:其一,中小城市的网约车管理正在"再细化一轮","运力动态调整 + 信息定期发布"是这一轮的标准动作,对当地巡游车的运力与经营预期有直接影响;其二,"市场调节价为原则、政府指导价为例外"的表述给后续运价干预留了口子,湖北/宜昌在推进巡游车运价改革与巡网融合政策时,可以对照这份细则的做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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